停职跟开除有什么不同?什么是停职?什么是开除?
停职,顾名思义,就是停止履行其职责,或者暂时解除职务,接受调查或者审查,泛指国家公务员。严格来说停职检查还不算处分,只是属于检查阶段,是否要处分,怎么处分,都是检查之后的事,所以更谈不上开除了。
开除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而停职阶段,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而公司内部决定的停职,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可是不需要付完全工资,但仍须支付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如果员工对停职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供你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还有公司决定。如果没有,可要求用人单位举证。然后要求撤销公司停职决定,但应该说意义不大,如果都闹到那份上了,就应该要辞职了,若现在公司并无主动将人辞退,并不存在着违约金的问题。
停职跟辞退还是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辞退是解除劳动关系,而停职只是用人单位的一种处罚决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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