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资源 微博 合作咨询创业投稿
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个人创业
新个人创业COLUMN NAME
新个人创业

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

文章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0-07-07 浏览:1417次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创业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五一创业网所提供创业项目经过本网初审,力争真实有效,但创业不易且有风险,请谨慎对待,本网站仅提供参考信息。
五一创业网公益提供创业信息,除原创文章外,部分图片和内容来源于网络,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任何通过本网站网页链接得到的资讯、产品等,本网站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责任。
如果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isdate(微信),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该内容。

我要评论(0条评论)

谋道网络·五一创业网·创业者的网站

工信部网站备案号: 京ICP备202003477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2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