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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十六、十七章“容乃公,公乃全”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邹贻让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990次

 

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十六、十七章

道德经·第十六章

作者:老子
原文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译文
尽力使心灵的虚寂达到极点,使生活清静坚守不变。万物都一齐蓬勃生长,我从而考察其往复的道理。那万物纷纷芸芸,各自返回它的本根。返回到它的本根就叫做清静,清静就叫做复归于生命。复归于生命就叫自然,认识了自然规律就叫做聪明,不认识自然规律的轻妄举止,往往会出乱子和灾凶。认识自然规律的人是无所不包的,无所不包就会坦然公正,公正就能周全,周全才能符合自然的“道”,符合自然的道才能长久,终身不会遭到危险。

道德经·第十七章

作者:老子
原文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悠兮其贵言。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译文
最好的统治者,人民并不知道他的存在;其次的统治者,人民亲近他并且称赞他;再次的统治者,人民畏惧他;更次的统治者,人民轻蔑他。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才不相信他,最好的统治者是多么悠闲。他很少发号施令,事情办成功了,老百姓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书法创作
书法家邹贻让,男,1963年出生,居住上海。国家一级美术师,赵曼美术馆专业书法家,中国军事文化研究会上海基本理事,上海书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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