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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二十五、二十六章“道法自然”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邹贻让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925次

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二十五、二十六章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作者:老子
原文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
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寂静而空虚,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我不知道它的名字,所以勉强把它叫做“道”,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大”。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所以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宇宙间有四大,而人居其中之一。人取法地,地取法天,天取法“道”,而道纯任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六章
原文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奈何以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
轻则失本,躁则失君。

译文
厚重是轻率的根本,静定是躁动的主宰。因此君子终日行走,不离开载装行李的车辆,虽然有美食胜景吸引着他,却能安然处之为什么大国的君主,还要轻率躁动以治天下呢?轻率就会失去根本;急躁就会丧失主导。

书法创作
书法家邹贻让,男,1963年出生,居住上海。国家一级美术师,赵曼美术馆专业书法家,中国军事文化研究会上海基本理事,上海书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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