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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三十六、三十七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邹贻让 发布时间:2021-06-11 浏览:907次

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三十六、三十七章

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作者:老子
原文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予之。
是谓微明。
柔弱胜刚强。
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道德经·第三十七章
原文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无名之朴,夫亦将不欲。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
译文
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之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稳定、安宁。
书法创作
书法家邹贻让,男,1963年出生,居住上海。国家一级美术师,赵曼美术馆专业书法家,中国军事文化研究会上海基本理事,上海书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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