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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九章、第十章“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邹贻让 发布时间:2021-04-14 浏览:1466次

书法家邹贻让书写《道德经》第九章、第十章

道德经·第九章

【作者】老子 【朝代】春秋时期 
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揣而锐之,不可常保。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译文
执持盈满,不如适时停止;显露锋芒,锐势难以保持长久。金玉满堂,无法守藏;如果富贵到了骄横的程度,那是自己留下了祸根。一件事情做的圆满了,就要含藏收敛,这是符合自然规律的道理。

道德经·第十章
原文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
涤除玄览,能无疵乎?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
天门开阖,能为雌乎?
明白四达,能无知乎?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译文
精神和形体合一,能不分离吗?聚结精气以致柔和温顺,能像婴儿的无欲状态吗?"清除杂念而深入观察心灵,能没有瑕疵吗?"爱民治国能遵行自然无为的规律吗?感官与外界的对立变化相接触,能宁静吧?明白四达,能不用心机吗?让万事万物生长繁殖,产生万物、养育万物而不占为己有,作万物之长而不主宰他们,这就叫做“玄德”。

书法创作
书法家邹贻让,男,1963年出生,居住上海。国家一级美术师,赵曼美术馆专业书法家,中国军事文化研究会上海基本理事,上海书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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